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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公开审理党纪案件 把党纪党规送到党员干部“家门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戴克华 林娟 报道: “这对我自己来说是个教育,对在座的同志也是个警示,我对调查组认定的错误事实没有异议。”5月11日下午,在大木厂镇东河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院子里,县纪委正在公开审理该镇中心学校副校长樊瑞林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的违纪案件,被审查人樊瑞林如是申辩,在场旁听的党员干部面色凝重。
  为了把“两项法规”等要求传递到基层,县纪委结合全县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组织了此次公开审理活动。当日,大木厂镇30余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和旁听了公开审理活动。
  4月初,樊瑞林因其儿子结婚超范围宴请被群众举报。县纪委根据问题线索,迅速查实了樊瑞林违纪事实。樊瑞林在为儿子操办婚宴过程中,向组织报备宴请席数为28桌,实际操办了35桌,并违规收受礼金2300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形象的,给与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樊瑞林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应追究其党纪责任。”主审人林娟依据《条例》规定,“一语道破”案情实质及争议焦点。
  公开审理中,审理人员、调查人员和被审查对象面对面核对了错误事实、宣读相关证据和适用的纪律规定,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成员讨论发言、被审查人申辩、旁听人员点评发言、审理总结等环节依次展开,公开审理现场严肃而激烈。
  “党纪案件公开审理一方面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执纪理念,促进了党内民主,另一方面也及时将党的纪律和规矩送到党员干部‘家门口’,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接受一次深刻的党纪党规教育。”县纪委常委吴骏介绍,公开审理的目的就是告诫警醒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明底线、守底线,时时刻刻用纪律的尺子丈量自己的言行。
  公开审理结束后,东河村党支部书记孔令传感触地说:“在执行纪律上,每名党员不能当‘看客’。作为基层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学习贯彻好《准则》《条例》,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把精力投入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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