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职能,更好的保障全县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解决和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以认真履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等公共卫生职能为主体,加强群体保健,认真落实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最大限度的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2、不购置、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卫生用品。坚决做到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3、拒绝接受医疗设备、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
4、介绍病人的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热情服务,态度和蔼,精心诊断,规范治疗。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6、执行医务公开、药品和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为病人作特殊检查治疗或用贵重药品前要向病人解释清楚,征得病人同意,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7、严格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和收费票据制,凡是收费必须出具发票。
8、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9、认真对待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反映的问题,解决查处,及时整改,不护短,不手软。
10、保健院在一楼门诊大厅设有意见箱,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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