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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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 吴宏强 通讯员 张轶 报道: 1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云,副主任丁宪章、邓华明、陈德汉、胡维英、何建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家波及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议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传达全国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会议通过受县长蔡贤忠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家波作的关于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同意杜胜、姚志新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会议审查和批准房县2015年财政分项收支预算;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201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王启云指出,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议的若干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王启云强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4年10月28日发布,决定拟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全国人大对此进行了立法,要认真学习,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在2016年得到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