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00年,付氏夫妇在外打工时,遇见一个衣着破烂身体瘦弱的小姑娘,夫妇俩见她可怜隔三差五都会给小姑娘带一些日常物品,偶尔带她到家里洗个澡吃顿热乎饭。
转眼两年过去了,考虑到在工厂打工也不是长久之计,夫妇俩琢磨着回老家做点小买卖。可是当小女孩在得知夫妇二人要回老家的消息后,紧紧地抱着两人喊着“爸爸、妈妈”。见此情景,夫妇感动的俩抱着女孩痛哭不止。由于小姑娘乖巧懂事,夫妇两人早已对其产生了无法割舍的亲情。考虑再三,夫妇二人决定将小姑娘带回老家当女儿抚养。
从小姑娘口中,付氏夫妇得知她的身世非常悲惨。小姑娘说,打她记事起就没有见过父母,是一个捡破烂的老奶奶将她养大,后来老奶奶去世了,她就一个人在外流浪,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因为小姑娘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也没有名字,只知道自己是1988年生的,夫妇俩就让小姑娘随自己姓,并给她取名为艳霞,把遇见她的那一天定为她的生日。
岁月如梭,不知不觉艳霞已经27岁了。今年春天,村里有个小伙看上了这个懂得感恩、努力上进的姑娘。然而,就在双方决定结婚时才发现一个大问题,艳霞没有户口。因为当年收养艳霞时夫妇俩没有通过正规途径,如今没有出生证明、没有收养手续等,而申请上户口必须要有收养手续。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艳霞的年龄已经超过了办理时限,无法办理收养手续,夫妇俩急得吃不下睡不着,孩子的户口问题成了他们的心病。
无奈之下,付氏夫妇来到县公安局找到副县长、公安局长柯正洪求助。柯正洪听完夫妇二人的倾诉之后,在汇报材料中签批,要求公安机关尽可能为艳霞提供帮助,并将此情况汇报至市级公安机关。
根据规定,警方首先要确定艳霞确实是弃婴并非被拐卖,其次要确认艳霞确实是夫妇二人收养,并非两人超生的孩子。随后,民警让付氏夫妇准备相关材料,另一方面军店派出所也开始积极对艳霞的身世调查核实,为艳霞采集血样,化验出DNA样本,放进全国打拐库进行比对,排除了艳霞被拐卖的嫌疑。
最终,经军店派出所多方走访调查,证实了相关情况并在村委会予以公示后,房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经过审查审批,艳霞在7月6日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本,并顺利办理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