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汪莹 报道: 5月28日,房县城关派出所会同县燃气办、消防中队、安监局,依法查封了藏匿于一废弃鞭炮厂中的非法液化气灌装点,当场查扣灌装设备1套,扣押了运装液化气车辆1台。
当日上午10时许,房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房县城关镇联观社区一废弃鞭炮厂仓库,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有人私自灌装液化气,并开着小货车出售给当地居民。房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年华随即指挥房县城关派出所联观社区民警同会县燃气办、消防中队、安监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前往查处。
经现场检查发现,在不到30平米的仓库里,摆放着液化气钢瓶1只,电子秤一台,加气管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地面,加****扔在地上,现场弥漫着难闻的液化气味道。若遇到明火,可能立即引起爆炸。现场未配置任何防火措施,一旦灌装或贮存、搬运中出现意外,对周边群众安全将造成极大威胁。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对该灌装液化气窝点进行临时查封,在查封部位张贴了封条。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居民,在购买瓶装液化气时一定要到正规的液化气供应站点,同时应仔细识别钢瓶的外部色标、企业名牌等永久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