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魏世银 刘圣强 报道:根据十堰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柯正洪要求采取四项措施,以超常规的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交通、治安、消防“三大安全”管控行动,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确保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一是各级领导要重视,工作迅速安排部署到位。5月11日晚,柯正洪同志获悉郧西“5.11”交通事故后,立即安排并迅速组织5个工作专班分赴各乡镇开展乡村道路的防控、巡查、整治等工作。十堰市公安局“5.13”会议结束后,柯正洪同志迅速主持召开全警视频会,传达市局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三大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全警开展行动,主动超前工作,守好安全底线。
二是细化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督导、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分解细化治安、消防、交通“三大安全”管控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分管局领导的包片责任、警种部门的主管责任、辖区派出所所长的第一责任、单位场所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公安局机关各单位抽调50%的警力,集中下沉到结对派出所协助开展工作,实行责任捆绑,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全警行动,迅速开展整治。从治安、交警、消防抽调警力组成工作专班,由公安局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导工作落实。在全县建立“三大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三大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各派出所主动汇报,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三大安全”的重视和支持。5月14日,由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组织全县160余名内保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四是落实“五访”,强化检查督办。公安局班子成员和各科所队“一把手”迅速深入一线开展“五访”活动,全面查找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以“三大安全”为重点强化检查督察,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式”整改。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