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孙立 报道: 退耕还林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停止耕种,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一项长期工程。近日,湖北省发改委联合财政、林业、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制定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下达了新的补助标准。
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现金补助12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20元,现金补助680元。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二次下达,第一年5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20元),第三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