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自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成效显著,社会效益明显,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全县已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26个,销售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39078台、件、辆,实现家电下乡销售收入12242万元,共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479万元。
家电、汽车下乡有效拉动了全县农村市场,也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今年元至九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亿元,同比增长15.3%。通过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直接拉动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8个百分点,有力的带动了全县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