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1月14日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这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在制度上被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那么,假设小明一家均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改革将怎么影响他们?
实施时间:2014年10月1日起
1、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怎么算?
(1)个人工资大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举例:这实际上是设置了一条封顶线,假设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3000元,小明每月的工资是16000元,那么超过3倍的部分也就是有4000元不用计入。
即:小明的个人缴费=12000元×8%
(2)个人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举例:假设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00元,但小明每月实际工资才1200元,但小明缴费要按照3000元的60%算,也就是1800元。
即:小明的个人缴费=1800元×8%
2、改革后,养老金怎么计发?
(1)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举例:小明妹妹今年刚考上公务员,将来等她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她拿到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数为基数,每满1年发给1%。
举例:假如小明妹妹缴了15年,则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5×1%
假如小明妹妹缴了40年,那么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40×1%
(2)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举例:小明已在广东某事业单位工作3年,退休前个人缴费年限累计预计可满15年。
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视缴费年限长短而定,具体方法仍未出台)
(3)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这份文件中的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举例:小明的妈妈2014年10月1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还有几个月就要从某机关单位退休,她的个人缴费年限不足15年。
(4)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举例:小明爸爸在2014年9月,就已经从某政府下属单位退休。
计发办法: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专家解读
1.公务员待遇是否降低?
“新人”养老待遇或微降
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介绍,决定将相关人员明确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类。文件提出,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换言之,老人和中人的待遇将不会降低。
对于拉近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的希望,褚福灵认为更多应会体现在新人群体中。决定提出,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褚福灵分析,这意味着新人将按新办法参保,新老有别的方式,可能会使其养老待遇水平,与同期参保后退休的企业职工更加趋近。
社保实务专家余清泉对此表示认同,他还进一步分析,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与职务职级关联极大,而今后以新人为主,他们的退休待遇更多会与工资和基金运营等因素挂钩。也就是说,他们的退休待遇会与通货膨胀等因素发生关联,待遇水平因此缩水的可能性相对更高。
2.职业年金起什么作用?
确保待遇消除改革阻力
决定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清华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杨燕绥认为,“应当”这一措辞说明职业年金属于强制建立,这与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截然不同。企业和个人28%的养老险总缴费率,远远低于机关和个人28%的养老险缴费率与职业年金12%的缴费率之和。这12%的差距,也确保了公务员养老待遇不会出现较大幅度降低的问题。当然这也使得双轨制并轨后目前仅仅是制度实现并轨,待遇要实现并轨,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褚福灵则认为,职业年金将可保持两个制度间的待遇差距,这也正是为了使双轨制并轨改革能够实现平稳过渡、消除阻力的重要措施。
□制度历史
1955年 我国确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
1958年 我国统一了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1978年 基本确立干部退休制度。
1982年 正式确立了干部离休制度。
1991年 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1995年 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统账结合”模式。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形成了养老“双轨制”模式。
2008年 国务院决定在5个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2012年 养老“双轨制”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