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龙镇化龙村44岁的村民李某和公公、婆婆相处一直不好。2014年12月29日上午,因为老屋厕所的归属问题,李某和公公婆婆再次发生争吵,公公婆婆一气之下强行住到儿子家中坚持不走。当日18时许,李某见公公婆婆没有离开的意思,就将家里的电闸断开,锁上寝室门后与丈夫一同离家借宿在县城一亲戚家。当晚,公公婆婆就在儿子家中睡觉。
次日上午,李某回家后见公公婆婆依然在其家中,心生怨气,为了撵走两位老人,拨打110称家中有重要财物被盗。接警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和化龙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经过走访调查,李某报警所称的重要财物被盗一事不存在。
据了解,这是李某六个月内第二次受到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作出对其治安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和处置危难急险重大任务,且警力有限,请不要占用和浪费宝贵的警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