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许旭 陈韵仿 报道: 为彻底改善残疾人就业难的现实困境,2014年以来,房县残联紧紧围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主题,积极作为,多措并举,不断探索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新思路,使残疾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实施就业咨询与信息援助。在房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分中心、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设立固定政策宣传台,利用重大节日开展活动契机发放宣传资料2000册,悬挂标语口号横幅14条。在县电视台、广播站开展宣传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为形成强大的社会扶残助残合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实施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援助。2014年全县“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以来,联合县就业局开展残疾人招聘会4场,为78名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建立档案,向十堰市金海王服装有限公司、鹏森工贸有限公司、世纪中远公司及房县喜来客门业有限公司等用工单位新推荐安置残疾人就业55人。
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援助。确定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最长时间三年的方式对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进行补贴援助。经与县人社部门协商,20个乡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援助。
实施就业岗位援助。在寿康生活广场、中百超市及农贸市场为从事个体经营的8户残疾人家庭落实经营摊位,并优惠相关费用。对7户就业困难残疾人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就业,为6名残疾人农家小店主发放扶持资金2.4万元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援助。对有培训意向和创业愿望的残疾人,优先安排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利用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残疾人4期共213人,4名盲人参加省康复培训中心培训,均实现就业。
以扶持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促进就业创业。发放奖励资金20万元,扶持解决军店镇残疾人核桃种植基地、中坝乡残疾人烟叶种植基地资金困难问题。培育自强创业典型50户、自强创业示范户20户,辐射带动1164户残疾人发展特色生产。
实施劳动保障事务***援助。对被单位吸纳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县残联联合社会保险机构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续好社会保险关系。全年实现分散按比例就业40人、集中就业22人、自主择业312人。
实施基本生活保障援助。符合失业保险援助对象的,按规定提供失业保障待遇。帮助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提供政策指导。在春节、元旦及全国助残日期间,县残联筹措资金11.5万元,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对20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帮助解决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