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郑云平报道:2日,城关镇人民政府综治办组织教育、公安、药监、安监、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24个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主要是城区内已经办证和正在办证的22所民办幼儿园及2个教育培训机构。检查内容涉及办学条件、教师资质、办学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内容。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询问、座谈问卷等方式对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逐一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要求,各民办培训机构要做到持证办园(学),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设备,严格教师准入条件,依法、依规办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切实做到规范办学、安全办学,为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提供科学的教育和优质的服务。
据悉,此次检查,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民办教育机构信息,建立基础台账,二是对已经取得办证的园(校)进行安全、教学相关检查,三是对未取得办园(学)资格的,采取“批”“停”“关”的办法,对具备办园(学)条件的,帮助补办审批手续,早日取得办园(学)许可证;对条件基本成熟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条件的办理许可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学)标准的,限期停办;对缺乏基本办园(学)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检查结束后,检查专班将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相关职能局和县综治办,通过二轮督办整治,使之达到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