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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杨帆:用生命诠释信仰和忠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  通讯员   魏世银

27岁,参警6年,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4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参与办理了数十起重大刑事案件,为群众挽回损失百余万元。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受嘉奖二次,2012年荣获“十堰市第二届十大形象民警”提名奖,2013年度被评为县公安局“侦查破案标兵”,目前,他正被市公安局推举为“十佳最美人民警察”候选人。他就是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帆。
  刀口下救学生,他请命冒死出击
  2011年4月19日18时许,军店镇发生一起歹徒劫持人质事件,32岁男子李某手持一把22公分长的锋利尖刀,将一名中学女学生挟持在学校单元楼四楼走廊拐角处,警方与其周旋3个多小时,局势仍僵持不下。20时许,气温骤降,犯罪嫌疑人情绪突然激动起来,用刀逼着人质要一起跳楼。现场指挥部果断决定,派人以送衣服之名,伺机将嫌疑人制服。杨帆主动请缨,化妆成学校老师走上四楼,因无法接近歹徒,他灵机一动,将衣服放在距歹徒不远的地上,当其弯腰捡衣服时,杨帆抓住稍纵即逝的战机,勇敢的扑上去在夺劫犯手中的尖刀时,被歹徒刺中腹部,为了保护被劫持的学生,他不顾个人安危冒死将劫犯手中的尖刀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中,直至增援的战友赶到将劫犯控制。当时,鲜血染红了他的衣服。在送医院急救时医生说,尖刀***腹部深达六公分,所幸刀口向下偏了一点,否则将会危及生命。
  杨帆说:“生命虽可贵,忠诚显本色。作为刑警,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面对罪恶的尖刀、枪口,我必须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刑警一哥,屡破大案显身手
  2011年初,杨帆从基层派出所调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任侦查员,他先后主办了多起故意杀人、侵财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被同事们称为刑警一哥。
  2013年3月4日,大木派出所接到辖区安羊沟村3组村民姜某反映:安羊沟村二组石秀林雇佣的工人陈家安被石秀林殴打后失踪。接到报案后,杨帆立即赶到并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展开外围调查,并排查出重要线索,并启动“立线侦查”。
  经过工作,当年3月24 日将石秀林抓获。讯问中,狡猾的石秀林一口否认陈家安的失踪与其有关,辩称2013年2月21日养殖场附近山林失火,自己组织陈家安等多人参与灭火,山火扑灭后就发现陈家安失踪了。因陈家安属孤寡老人,失踪前也有四处流浪的经历,石秀林的交待是否属实?在未找到陈家安的尸体和石秀林作案证据的情况下,如何“撬开”犯罪嫌疑人石秀林的嘴,作为案件主办人员,杨帆凭借自己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审讯技巧,经过多次正面交锋和扎实的调查取证工作,石秀林终于在不能自圆其说的漏洞面前败下阵来,不仅交待了2012年腊月杀害孤寡老人陈家安埋尸屋后酒窖的经过,而且还交待了2011年端午节期间,故意伤害孤寡老人郑从达致其死亡,并焚尸后将尸体埋于屋内红薯窖的经过。
  2014年4至5月,县城居民白天发生系列撬防盗门入室盗窃案件,为及时侦破案件,杨帆率领中队侦查员苦战十余天,最终在陕西省洛南将跨省流窜盗窃的朱勋抓获,一举侦破十堰、陕西系列盗窃案件60多起,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
  忠于法律,道是无情却有情
  2007年7月,杨帆从湖北警官学院刑事侦查系毕业后,通过全省招警考试考入县公安局,2008年1月被分配到榔口派出所工作,因工作扎实,成绩突出,2010年5月选调到刑警大队工作。
  无论是在派出所还是在刑侦队,杨帆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政治本色和警察品格。用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以满腔热血抒写着无悔的青春!
  在尹吉甫镇派出所工作期间,因为警力少,杨帆既是外勤又是内勤,经常出警办案还不忘记给群众送身份证件。晚上、周末还要加班处理所里的内务事。参加工作的第一个春节,杨帆硬是坚持在所里值班,参加工作6年来,杨帆没回家与父母吃过一个团年饭。
  “当警察就是要行的端。”杨帆经常在内心深处提醒自己。2011年,在主办孙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提审时,孙某见杨帆年轻,暗示放他一马日后会有好处,还托人送礼说情,没有想到杨帆根本就不吃他那一套,而是严格依法办案,广泛严密搜集其犯罪证据,最终让孙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当刑警4年,杨帆主办大要案十余起,为了求他网开一面,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想尽了一切办法,用尽了一切手段向杨帆示好,在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金钱的诱惑面前,杨帆从未动过心。
  “做你的妻子真是辛苦,周末不能团聚,整天还得为你提心吊胆!”“结婚那天我是带伤坐在轮椅上典的礼,我们说要好好相爱一辈子,我能尽一个警察的责任就是因为有你的坚守和牵挂!”双手抚摸着金光闪闪的立功奖章,看着卧室墙上挂着的坐在轮椅上、曾经刊登在《法制日报》上的那张结婚典礼照片,幸福始终包围着杨帆和他心爱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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