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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四个专项”督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4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冀武 报道:为确保我县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如期推进,取得实效,近日,县委政法委做出部署,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为期4个月的“四个专项”督查。
  “四个专项”督查的重点是:对学习教育阶段工作是否有成效开展专项督查。即对学习活动是否认真落实、“大讨论”活动是否开展到位进行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开展抽查进行核查,对落实不力的将督促“补课”。对查摆问题、专项整改是否彻底开展专项督查。即查执法窗口单位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一线执法单位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是否存在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司法应公开未公开的问题,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久访不息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冤假错案等问题。对从严治警措施是否落实开展专项督查。即查“一岗双责”是否落实,各项禁规禁令是否严格执行,队伍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完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是否及时查处。对政法机关服务联系群众工作是否扎实开展专项督查。即查开展“大走访”活动中人民群众知晓率、满意率如何;查服务企业(项目)发展,落实省“十六条”意见、市“十项承诺”是否有新举措;查争先创优活动中政法机关整体形象是否有新提升。
  专项督查启动后,县委政法委已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政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监督责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把督查工作变成常态,坚持不懈,常抓常新,确保“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督查情况。二是明察暗访,发现典型。明查暗访不定期进行,地点随意确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督查、询问、录音、录像。同时注重发现正面典型进行推广表彰。三是严肃纪律,注重效果。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等各项纪律,认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工作中,一律不准向被督查单位打招呼,不准透露暗访行程,做到情况明、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四是限期整改,严格问责。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群众举报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视情依法依规分别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相关部门,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情况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以督查的实际成效,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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