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特约记者徐香娟 代新成报道:2月10日,记者从房县财政局了解到,从2014年起,该县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加上省级转移支付532万元,共计1532万元,用于支付村干部工资和村级办公经费。
为激发村干部工作活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该县建立“五个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即提高在职村(社区)干部补贴最低保障标准,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维修补助保障标准,提高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和村(社区)干部任职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