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要务强履职 服务发展攀新高-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践行要务强履职 服务发展攀新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明哲等县领导参加“3.15”活动

春节前夕,副县长林华检查节日市场

县工商局长杨世新深入兴祥黄酒公司实地帮联

  2013年,房县工商局始终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大目标、五大任务、十大项目”战略,坚持服务与监管维权并举、严管队伍与自身建设并重,履职到位、主动作为,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倾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抓优服务
强推市场主体大发展
  强规范,优化窗口服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清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843项,真正将工商部门23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中心统一办理,真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同时固定5名业务强、服务好的干部长期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窗口所办事项即办率98%,承诺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96%,联办办结率100%。中心工商登记窗口月月被评为“流动红旗”,并被省局授予“人民满意窗口”。
  强效能,优化准入服务。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快入,只要资料齐全,必须做到当场受理,当时发照;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核审或实地勘察的,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一律缩短为2个工作日。全年共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5857户,同比增长 33.32%,倾力支持全县 5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共免征行政性收费60多万元,支出执照工本等费用20多万元。市场主体全年新发展户数位居全市6个县(市)第一,市场主体累计发展户数位居第二。
  强提质,优化职能服务。强化监管服务,坚持“预警指导”,对轻微违规企业、不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轻微行为,下达预警通知;坚持“首次不罚”,若企业非主观恶意,首次违章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免予行政处罚;强化商标服务,全力服务企业创品牌、树品牌、强品牌。为申报“房县白及”、“房县绞股蓝”等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武当”商标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县工商局派专人入驻企业定点帮扶,全程指导。局长杨世新亲自赴国家商标局汇报,使四枚商标顺利完成申报;强化合同服务,积极实施“合同解忧”工程,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共帮扶22家企业融资2.26亿元。
抓实优化
强推各类市场大监管
  狠抓食品安全监管。致力节日市场监管,共组织专项整治9次;致力证照规范管理,共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27户;致力食品质量监管,先后对食用油、预包装食品等5大类167个批次进行质量监测,组织现场制售食品抽检78批次。
  狠抓各类市场整治。严查坑农害农行为,深化“红盾护农行动”,共查办案件38起,抽检农资121个批次;严查不正当竞争行为,共查办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6件;严查虚假违法广告,共查办案件95件;严查合同违法案件,共查办案件17件。
  狠抓监管质量规范。将所有工商监管业务全部纳入考评范围,对食品经营户监管实施 “十一率”长效考评,对非食品经营户监管实施“六率”长效考评,并同步推行登记注册问责和执法办案“六率”长效考评;共开展业务质量考评16次,下发通报16期,先后对56人次监管不力的干部给予通报批评,扣发津贴3.61万元,并同步扣发8人次正副所长津贴3800元。
抓细调处
强推放心消费大维权
  重教育造氛围。认真开展“3·15”、“五进”活动,新建消费教育基地2个,全县累计12个;共开展宣传活动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
  重网络强建设。共新建基层维权站3个,全县累计176个,聘请***联络员387名。
  重调处促维权。共受理处理消费者申投诉24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9万元。
抓好队伍
强推自身建设大跨越
  以各项活动为抓手。注重能力建设,共组织全员培训3次,专题培训12次,工商所组织培训96次;注重作风建设,重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从严治理庸懒散软,共开展明查暗访3次,走访市场主体426户,下发通报3次;注重队伍稳定。勤教育、严管理,确保系统上下安定和谐、态势良好。
  以基层建设为重点。投入80多万元,对创建工商所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优化办公生活条件。日前,县工商局化龙所被省局命名为“AAA级达标工商所”,军店、土城、青峰、野人谷、陵西路、环城路所被市局命名为“AA级达标工商所”。
  以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共组织干部参加“省局法制大讲堂”9期,核审一般程序经济案件973件,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065件,全年无一例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积极向消费者讲解、宣传识假辨假知识

县工商系统多次组织酒类市场专项检查

县工商局优质高效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