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县采购办从规范操作、加强监管等五个方面入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一是“重”基础。科学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对政府采购项目目录、限额标准等进行明确,作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依据;二是“强”预算。要求各单位要将集中采购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加强预算控管。三是“抓”执行。将政府采购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强化资金源头控制。四是“强”监管。对项目招标文书形成、专家抽取、招标过程、合同签订、工程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五是“倡”廉洁。结合实际,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宣教力度,严禁采购单位在采购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据统计,县采购办上半年完成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和货物1059批次,采购金额3526万元、同比增长31%;节约资金302万元、节约率8%,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