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田兰兰 通讯员李娟 报道: 近日,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对我县第一批文明创建标兵进行命名确定,其中,化龙堰镇等10个乡镇被命名为“文明创建标兵乡镇”,县财政局等27个单位被命名为“文明创建标兵单位”,城关镇东关社区等17个村居被命名为“文明创建标兵村居”。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建设“文明房县”,从7月份开始,县文明委在全县参与文明创建的单位中开展了“文明创建标兵”培植活动。活动中,各相关单位按照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居创建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创建步伐不断加快。
经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县文明委对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道德讲堂建设、结对共建文明新村、“十星级”创建活动等10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的54个单位授予了“房县文明创建标兵”称号。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县文明创建的活力,达到了“单位有形象,工作有位次,干部有精神,群众有实惠”的多赢型创建目标。
据悉,明年我县还将评选表彰第二批文明创建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