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刘烈建 报道: 为了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近日,县物价局认真落实了省、市物价局关于“十一”期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实施优惠的规定,我县境内市县管理的五个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在“十一”期间全部实行降价:野人洞、野人谷由50元/人·次下调到40元/人·次、观音洞由37元/人·次下调到28元/人·次、关刀坝由138元/人·次下调到117元/人·次(最高限价)、显圣殿由2元/人·次下调到1.5元/人·次,分别下降20%、20%、25%、15%、25%。特殊群体的优惠价格以降价后的价格计算。门票降价优惠时段为7天,具体时段以国务院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
据悉,县物价局将对其落实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降低门票价格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